高雄市公立暨國小附設幼稚園辦理課後留園服務

xyz  xyz軟體補給站  xyz資訊工坊  




高雄市公立暨國小附設成熟園辦理課後留園服務作業要點

高市高4雄維市幼政教府字教第育局10100005661九1號月函2訂日

 一、 高雄市政府教導局(如下簡稱本局)為反對婦女婚育,使雙薪家

庭父母擔心就業,擴至公立暨國小附設成熟園(如下簡稱各校

(園))辦理課後留園服務之範圍,以減輕弱勢家長經濟負擔,

並晉職弱勢幼兒入園率,依據教導部「補助公立成熟園辦理課

後留園服務作業要點」第5點,訂定本作業要點。

2、 本要點之補助對象包含:

()參加各校(園)辦理課後留園服務且吻合如下規定之經濟弱勢

幼兒:

1.低領取戶、中低領取家庭及另外經濟情況不凡者。

2.家戶年所得新臺幣(如下同)3十萬元如下之5足歲幼兒。但

不包含家戶擁有第3筆以上不動產且其公告現值合計超過

六百5十萬元,或年利錢所得在十萬元以上者。

()前款第一目所稱經濟情況不凡者,係指由各校()初審資格並

檢附證明文件報經本局專案準許屬經濟弱勢且有必要協助家庭

之幼兒。

3、補助基準及原則

()吻合第2點補助對象之幼兒,依本局所定收費標準應繳之費

用,由教導部全額補助;但參與寒、寒假期間課後留園服務者,

每人每個月之補助金額以不超過3千5百元為原則。申請補助資

料由各校() 送本局轉教導部請款。

()各校(園)若無獨自開辦課後留園,其吻合第2點補助對象之

幼兒,參加本校國小課後照顧班者,得較量前款予以補助。

(3)本要點之補助期間,為幼兒完成註冊至結業離園止。但4歲新

生之補助期間,以學年度開始(八月一日)至結業離園為止。

()本補助得依教導部預算編列景象、財政狀況,以及因應人造災

害或另外不凡必要予以調整補助額度。若教導部勾銷補助,改

由本局預算支應。

()非屬教導部補助對象之個别幼兒參加課後留園服務,由家長自

行負擔。

4、 實施時間

()學期中課後留園:下晝4時放後至六時,每1小時計。

()寒寒假留園:動時間由各校()自行安

5、 辦理原則

() 應本活潑之原則顧生教導,採團體分組個別舉措

為之。

() 各校(園)應開學後立開辦課後留園服務;辦理課後留園

不得動成熟園原定作息時間及妨礙正常教學之實施。

(3)各校()動規課後留園服務,並幼兒入園之匮乏

家長資,由家長定岑寂參加,不得

()參加課後留園之幼兒,家長必自行送幼兒凹凸學。

()寒寒假期間有支薪之國幼班課教,上班時間不得再領

取課後留園之點費。

六、 場地用校()及設施為;必壟斷另外

、設、設施時應以生安然及服務必要為優先考量

、 各校()資安得準用教導部「國小學辦理兒課後照顧

服務及人資格標準」相關規定辦理。

八、 辦理舉措

()由各校園自行辦理。

()各校()委託備案之公、機構人或團體辦理。上列辦 理

舉措,國小附設成熟園得國小部辦理。

(3)各校()依前第2款規定辦理時,應吻合政府採購法及其

規定;其收費額、內容、人資格、編班舉措、辦理

時間、辦理所及相關必要事項,應於招標文件。

、編班原則

()每班以20人為原則,至少不得超過2人,生比以120為原則

()課後留園之編班不依原班級内地,原則上參與人數達10人以

得開班。

(3)國小附設成熟園若參與人數未達10 人者,得參加校國小課後

照顧班。但開辦國小課後照顧班且幼兒家庭有需

者,應酌降收費開班。

十、 本補助款應專款專用,其出入得由成熟園採代代付舉措納

各校(園)步調辦理。相關出入及退費標準下:

()點費支標準下:

1.學期中課後留園:每小時400 元為原則(下晝4時以後)。

2.寒寒假期間:上午八時下晝4時每小時 260 元為原則,

下晝4時以後每小時400 元為原則。

()師鐘點費,以占總經費百十為原則,行政費不得逾占

經費百之3十,收費不支應時,以支付鐘點費為優先

(3)每個月結算經費支付鐘點費及行政費(含郵電費、水電費、

料費及維修)有結,則平均退給自費生,補助者

應全原補助比率繳

()經費實報實,並隨會計報公告()顯處

()幼兒參加本服務,途參與或各校()緻停辦時;應

依所上課天之比例退還

()收費應由各校(園)據並編序號,一3聯正式給據,

備查

()收費以月收取為原則。

()每個月收費公

師鐘點費×每個月時數÷ 0.(點費所) ÷ 參加人

()參加課後留園動人不夠或所收費用不夠支師鐘點費

時,得由學校開會共研商低各標準。

十一、課後留園服務之開設:

()各校()每年六月十5日條件下一學年辦理課後留園

服務之申請,報本局。

()各校()鼓勵幼兒申請課後留園服務。

12、 各校()幼兒補助申請及審作業步調如下:

()補助經費之申請:每年3報送:

各校()每年月5日(暑期課後留園)月2十日(

一學期課後留園)及3月(寒假課後留園落選2學期課後

留園)前,依實開辦人,檢附如下資料報本局整,

轉送教導部申請經費補助。

1.經濟弱勢幼兒相關身分證明資料。

2.課後留園服務之實施計及經費

3.經濟弱勢幼兒參加課後留園申請補助經費

():申請案件本局教導部審後,經教導部審定後

補助經費。

(3)款:由教導部補助款支應。吻合補助對象者,各校()

收費,由各校()教導部補助款入後歸墊

十3、()本局為辦理本服務,必要各校()訪視,按期或不定

考評課後留園服務,辦理成效優越者,由本局獎勵

()各校()辦課後留園服務人認真者,得學期

予與敘獎

十4、另外應留神事項

()各校()在辦理課後動早年,應妥善做盛意願調(家長同

意書)及各項籌備工作,並壟斷家長會議、家長參日、朝會

時間,宣導,應與教及家長匮乏溝通說明,實施期間

與家長親密聯繫

()幼兒留校()動期間,得保健及校參與,

維護幼兒在校()之安然。

(3)參加本服務幼兒放學時,為維護幼兒之交通安然,得請家長

維護幼兒凹凸學之安然。

 

 

高雄市政府教導局 函

承辦單位:幼兒教導科

受文者:高雄市大寮區昭明國民小學
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0021八

發文字號:高市4維教幼字第100000八七八5

速別:平常件

密等及解密條件或秘密刻日:

附件:

主旨:有關教導部100年度補助公立成熟園辦理課後留園服務經費乙案,補充如說明,請 查照。

說明:

一、依據教導部100210日臺國(3)字第100001七46七號函辦理。

2、有關旨揭服務開班人數之規定,國小附設成熟園參與人數未達10人者,得參加該校國小課後照顧班。但國小未開辦

國小課後照顧班且幼兒家庭確有必要者,考量幼兒家長之

經濟負擔,應酌降收費開班。

3、有關收費調降之比例,根據本市收費公式:

教師鐘點費×每個月時數÷0.七(鐘點費所佔比例)÷參加人數,倘參與人數未達10人以10人計,以減少家長收費費用。

4、另考量公立成熟園作息規劃,寒、寒假期間得之外加舉措編列午餐(限全日班)、點心費用,不受原鐘點費、行政

費編列比例之限制,惟總補助金額寒、寒假每人每個月均不

得超過新臺幣3,500元之規定(寒假雖有跨月辦理之景象

,其補助仍以1個月為上限)。又寒、寒假外加舉措編列午

餐(限全日班)、點心費用,按本市公立成熟園收費標準

辦理之。

5、有關經費之行政費支用,日後請敘明支用細項,經費概算表格局將另函報告。

 







xyz  xyz軟體補給站  xyz資訊工坊  

發表留言

秘密留言

自我介紹

gfhft

Author:gfhft
歡迎來到FC2部落格!

最新文章
最新留言
最新引用
月份存檔
類別
搜尋欄
RSS連結
連結
加為好友

和此人成爲好友